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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2017年張家界市市屬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目錄》的公告

信息來源: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網    瀏覽次數:     發布時間:2017-05-16 14:53:00

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發布《2017年張家界市市屬事業單位及

國有企業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

人才目錄》的公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推進人才工作四化兩建,推動人才隊伍提質升級,加快建成旅游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務全域旅游和旅游勝地、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張家界市引進、培養和使用人才暫行規定》(張發〔200910號)等文件規定,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2017年,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全球公開引進99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到市屬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F將《2017年張家界市市屬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目錄》予以發布,并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引進人才計劃共計99名,2017年張家界市市屬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目錄》(1)。本次引進人才相關信息可通過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zjj.gov.cn/查詢。

二、引進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年齡等與引進崗位要求相符;

在本市轄區以外工作或已離開我市工作兩年以上(事業單位引進人才以是否進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為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在黨紀、政紀影響期內的;在各類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或不得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1.報名和資格初審

集中報名時間為2017516—615日(限工作日);實行校園引進的另行組織報名。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引進資格。本次報名實行網絡報名,報名時請登錄(http://www.張家界人才在線.com)網站,在綜合申報人才引進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中直接報名,同時將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照片發送到用人單位電子郵箱。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出具本人學生證或院系相關證明,海外留學生應提供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引進人才報名后,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核

市人才資格確認審查小組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統一資格復核。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一旦發現有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人員即取消引進資格。

3.考試(筆試和面試)

考試包含筆試和面試。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根據不同單位和崗位要求,筆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面試主要測試專業能力?荚嚂r間、方式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荚嚲C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高于60分的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考察程序。

4.體檢、考核考察

根據崗位引進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核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在所報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5.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并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引進人才報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引進的人才到我市工作須達到最低服務年限(高層次人才須滿8年,碩士研究生為須滿5年;自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

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專業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可以免考試環節,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按綜合成績高低擇優確定引進人選;國有企業引進人才除發布人才引進目錄外,均由企業運用市場化方式自主進行。

四、政策待遇

   ㈠職級待遇:通過人才引進新進入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并獲得相應學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有職位的情況下,可分別按七級職員(正科級)、八級職員(副科級)進行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可分別享受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待遇。

㈡住房保障和安家費: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職稱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貨幣化,分五年發放);發放安家補貼5萬元。引進重點高校(211、985)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職稱的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務期內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住房補貼;發放安家費3萬元(分兩次發放)。引進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務期內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住房補貼;發放安家費2萬元(分兩次發放)。

㈢生活補貼。對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職稱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㈣家屬就業和子女入學。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市就業的,由用人單位或市委人才辦按規定協助其就業;對引進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市入學的,優先安排就近入學。

㈤醫療服務。由用人單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體檢。

㈥其他待遇見附件1。

五、紀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進工作由紀檢監察組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目錄一經發布,在一年內有效。在集中引進結束后,只要崗位空缺,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一律執行免考+隨到隨引的綠色通道制度;用人單位也可根據需要進校(招聘會)引才。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44—8201859 技術支持電話:15674478288

附件:

1.2017年引進人才目錄

2.張家界市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報名)登記表

 

 

 

                 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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